汪国真在文章中写道:好房好房“只要春天还在,好房好房我就不会悲哀,纵使黑夜吞噬了一切,太阳还24小时本地要闻能够重新回来;只要生命还在,我就不会悲哀,纵使陷身茫茫沙漠,还有期望的绿洲的存在;只要明天还在,我就不会悲哀,冬雪终会悄悄融化融化,春雷定将滚滚而来。
本报记者 陈丹丹《工人日报》(2026年07月09日 07版) 当前,推选一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经常通过互联网发布“轻松赚钱、推选佣金日结”等高薪兼职广告,以“跑腿取现”“运送货物”“代收快递”等名义,招募人员帮其转移赃款。该案件经法院审理,揭底帮助转移犯24小时本地要闻罪所得的年轻人王华(化名)因犯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,缓刑1年。

王华称知道自己运送的是现金,好房好房在做完第3单时发觉这些现金可能是诈骗分子的赃款,但为了赚钱就没有再多想。【审理过程】 法院经审理认为,推选王华明知涉案现金系犯罪所得却仍然帮助转移,其行为已构成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应予惩处。鉴于王华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,揭底且具有自首情节,自愿认罪认罚24小时本地要闻、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,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。

【判决结果】 最终法院判决,好房好房王华犯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,缓刑1年,并处罚金1000元。【以案说法】 根据刑法第312条规定,推选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、推选收购、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、隐瞒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王华明知运送的是现金,揭底且在上家提供手机、揭底折叠电动车等隐蔽联络和交通工具的情况下多次取送,实质上是将上游电信诈骗犯罪所得赃款从被害人处转移至上家手中,属于典型的“转移”犯罪所得的行为。
王华的这一行为使得诈骗赃款得以快速转移、好房好房难以追缴,好房好房客观上帮助了上游诈骗犯罪的完成,妨害了司法机关的追赃工作,依法应当以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。长期沉浸在学术体系中的创作者,推选容易默认部分专业常识为大众通识,推选习惯性用专业思维简化复杂现实问题,存在“知识的诅咒”,而忽视公众生活化、碎片化、场景化的认知特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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